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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骨毛筆

  古时候,有一个名叫高励的老员外,从年轻时就继承了父亲的土地,每年光靠佃户支付的租子就可全家不愁吃穿。
  
    高励虽天生富贵,生活却十分简朴,不讲究吃穿打扮,也不藏娇纳妾,只有一个天生的雅癖:非常喜欢画画,且专门画马。他画的马匹,看起来气韵活现、健壮如飞,简直像是要破纸跃出一样!
  
    高员外在乡间是个一等一的大好人,他乐善好施,喜欢助人。有一天,在他身上却发生了一件怪事!不知怎么,高励得了眼病,几乎失明。家人请了好多大夫来诊治都没效果,药也服了,针灸也扎了,可怎么也不见好转。高员外得眼病的消息一传出,乡里人都争着送偏方来:有人送上人参、决明子,有人挑南瓜、胡萝卜来,也有人天天到府上要给员外按摩穴位……可是没有一点作用。
  
    “没天理啊!”乡里人都这么叹息,“怎么让一个好人得了这种怪病!”
  
    高员外自个儿倒是心宽:“我这一辈子是得天独厚的好命,老来受点儿苦,也是应了月有阴晴圆缺的老话。只可惜从此不能画马,那可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这一天夜里。高励心里郁闷,睡不着,独自摸索着来到花园里。夜风送来桂花浓香,高励坐在树下乘凉,他抬头望望天上的月,只见模糊一片:忍不住老泪纵横地许愿:“月儿啊!若能让我再有一天看得清楚,再画上一幅马,哪怕只是最后画一次,不论要我做什么,我这一生都别无所求了!”
  
    “此话当真?”地底下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
  
    “谁?”高员外一惊。
  
    “是我。世人未必见得到我,但你灵性高妙、心地清亮,我现在要引你来见我,你莫要惊慌……”那声音说。
  
    高员外心中怎能不惊?但已经来不及了,他突然不由自主地扑倒在地,右边的半张脸在刹那间融入了地上的黄土里,就像是半张脸被土埋了似的!
  
    更令他吃惊不已的是,他的右眼竟然看得到地底下的场景,不但看得到,还看得格外清楚!
  
    他看见,在地底下,有一匹高大威猛、通体银光的骏马,从远方飞驰而来,四蹄悬空、悄无声息,在高员外眼前飘然落地,马上还坐着一位白面将军,无眉、无鼻,甚至没有嘴唇,只有火红的细长眼睛直视着高员外。
  
    高励全身发软,语不成声地说:“阁……阁下是何方神圣?”
  
    “我是地府来的鬼差将军,此刻现身,是因为有求于先生。”
  
    “有求于我?”高励抖得话音都像在哭:“我眼下也命不久长了,怎么能帮到你呢?唉!罢了罢了,将军若要我小命,这就把我拘去吧!小人认命便是了。”
  
    “先生且莫叹息,我不是要拘你的命,你一生做了许多善事,寿命还长着呢!”鬼差将军似乎是要缓和气氛,故意笑了几声:“我真的有求于先生,你瞧!”
  
    高励顺着鬼差将军手指处看去,只见他坐骑的左前腿生生地折断了。
  
    “可是,我不会医马啊!”高励疑惑地说。
  
    “我的这匹马不需医生,它是战马的精魂凝聚而成的。它是阎王的坐骑,奉命去拘提人命的!”说完,他在空中一抓,抓出一支毛笔,交到高励手中:“事不宜迟,先生请为此马画上新足便可!”
  
    高励画了一辈子马,还从未画过阴间的马,况且他从未想过,这一生最后一次画马,竟然是画阎王的马!他仔细端详了一阵,便落下笔墨开始画了起来。
  
    待最后一笔将要完成之时,高励突然心有所感,他停下笔问那将军说:“不知将军路过此地,可是要拘提本乡的乡民吗?”
  
    “告诉你也无妨。”将军冷笑着说,“帮贵府打理内务的小奴陈小二,偷了你家夫人一根金钗,阎王判他五更死。你手中的这支毛笔,正是我方才挖开他的背肉,拆他的肋骨而成!此刻他恐怕正剧痛呻吟,生不如死呢!”
  
    高励听得心胆俱裂,他草草画完了马蹄,哆嗦着将毛笔交还给鬼差将军。
  
    “这支笔大有妙用,虽然先生眼疾不会好转,但只要用了这支笔,先生就能顺心而画,这是那小贼亏欠你的,你就留着吧!”
  
    “老爷醒醒!老爷,您怎么在花园地上睡着了?”高夫人将高员外摇醒,“老爷您快起来呀!家里有个小奴突然得了急病,就快死啦!你得指示下去,是不是要趁他还有最后一口气,将他抬到庙里去?总不能任他死在府里呀!”
  
    高励一惊,赶忙问:“现在是几更天?”
  
    高夫人回说:“刚过五更。”
  
    高励模模糊糊一看,他手中真有一支毛笔!他赶忙起身,催着夫人扶他去探望陈小二。果真见到陈小二躺在木板上,右背近腰的地方烂穿了一个洞,深可见骨。
  
    “小二!小二!我问你,你可是偷了夫人的金钗?”高励将他喊醒,“你这孩子从小在我府里长大,我知道你向来老实,你快认罪,我会原谅你的!”
  
    “员外……”陈小二眼角渗出泪水,他从枕下取出那根金钗,“小二不好!因为我娘病了,没有钱医,小二一念之差,竟然偷了夫人的金钗。我没拿去卖,只想偷偷归还,但已经来不及了。小二不是人!我知错了!小二死了活该,在这儿给您和夫人磕头赔罪了……”说完,陈小二挣扎着滚下床,咚咚咚不断地磕头。
  
    高励不由流下眼泪,连声说:“认错便好!小二,你不要哭了,你娘的病我来请大夫给她医!你的过错,员外我也原谅你了!”
  
    说完,高励将那支笔放进小二背上的洞里。说也奇怪,那支笔竟变成一根骨头,紧紧地嵌进小二身体,那个洞,也神奇地愈合了!
  
    这时,地底下传来阵阵马蹄声,但听得出来,跑得不甚流畅。
  
    “高励!”鬼差将军怒喝的声音穿透地面如雷般响起,“你何以动了手脚,放了这小厮命?”
  
    “将军,”高励向地下拜了一拜说,“没有人天生愿意做贼,只是命运坎坷,一时之间失了理性!上天有好生之德,小人实在不忍心,还望将军和阎王恕罪!”
  
    “罢了,罢了!你德高福大,你的贵命不归阎王爷管,就此告别!”鬼差将军说完这句话,地底下的马蹄声渐渐变弱,想是人和马已经远去了。
  
    “员外,这是怎么回事啊?”高夫人问。
  
    “夫人,且听我慢慢告诉你……”高励将夜里的奇遇告诉了夫人。
  
    “难怪你知道小二偷金钗的事!”夫人说,“不过,小二又怎能留命过了五更天的呢?”
  
    “那是因为啊,我在画最后一笔时,多画了根尖刺在马蹄上!就是想要拖慢鬼差将军拘提人命的速度呀!我在想啊,这是我这辈子画过的最好的一幅马喽!”
  
    “原来是这样!”高夫人叹口气说,“只可惜,那鬼差许你的酬谢是一支人骨毛笔,要是他能让你眼睛重新好起来,那就好了!”
  
    “哎,夫人啊夫人,你还不明白吗?人呐,心里干净雪亮,一生的路走得清楚明白,那才是真正好呐!”高励哈哈大笑地说。
餓殍怪談

  1
  
    黑龙江畔,有个小山村叫槐树岭。村子虽小,名不见经传,但年过八旬的小脚老太太九婆的名号却很响。平时,她家的院门总关得严严的,绝少会邀请街坊邻居进去聊聊天或喝喝茶。据说,九婆终身未嫁,自然没老伴,膝下也无儿无女,可让大伙倍感纳闷的是,每隔十天半月,她就会挎上提篮去市场买酒肉,像是要招待远道而来的贵客。但左邻右舍住着,谁也没瞧见有外人登过门。一天,住在隔壁的小伙子黑牛实在好奇,就趁九婆出门的当儿偷偷翻进了院子。里里外外一通踅摸,并没发现半丝异常。不过,也便是从那天起,黑牛变了样。以前,他连骰子有几个点都不清楚,翻墙入院晃悠一圈出来后,竟然见赌桌就上,场场不拉,直赌得昏天黑地。
  
    这天早晨,走在去往槐树岭的山路上,当翠花把这个故事原原本本讲给陈舜听时,陈舜哈哈大笑:“赌鬼上身了吧?要真是这样,我倒想和他耍几把。”
  
    陈舜是清风镇的现任镇长,5年前和妻子离了婚,一直单身。去年,翠花和他相识,对他颇有好感。可父母左阻右拦,说陈舜是“二手货”,比她大12岁,风言风语也多,论人品,绝对赶不上和你一块儿长大的黑牛;况且,黑牛推掉了那么多媒人的说亲,已等了你六七年。你不嫁人,人家就不娶妻。平心而论,黑牛为人朴实,长相也不差,若非他参赌,两人的好事很可能早成了。幸亏没成,不然,我就错过了陈舜。翠花暗叫庆幸。这次回老家槐树岭,是参加一个亲戚的婚礼,顺带跟父母摊牌:陈舜有才华,生性豪爽,我就是要嫁给他。
  
    见陈舜口无遮掩,翠花嗔怪道:“别胡说。等到了家,你可要放下镇长的架子好好表现,争取让爸妈喜欢上你。”
  
    “你放心,这次,我定会搞定未来的岳父岳母大人。”陈舜拍着胸脯下了保证。
  
    说说笑笑间,槐树岭到了。听闻镇长驾临,早就在村口候着的村长和妇女主任直接把他迎进了村委会。中午时分,眼瞅到了开席的点儿,陈舜却没了影儿。
  
    镇长不到,谁敢动筷?翠花忙走出院,张口要喊,就见陈舜从山坳里钻出来,急匆匆往回跑。
  
    “街坊们都等你呢,你去那儿干啥?”翠花问。
  
    陈舜揉揉肚子,说:“人有三急,茅房太臭—”
  
    “是为了倒空肚子多喝点吧?”翠花抢过话茬催促道,“快点,别忘了我说的话。”
  
    “没忘没忘,嘿嘿,我这就表现给你看。”陈舜加快脚步奔进院,屁股刚落座便两眼放亮盯紧了满桌的酒肉,不停地吞咽唾沫。看那架势,宛如饿狼盯上了肥嫩的羔羊!
  
    2
  
    陈舜的举动,顿时让翠花的脸红到了脖根。虽说东北乡村的大锅菜浓香扑鼻,可他吃过熊掌喝过参汤,没少见世面,不该如此没出息。心下想着,翠花偷偷拧了他一下,附耳训道:“你是饿死鬼托生啊?别给我丢脸。”
  
    “嘿嘿,都是自家人,用不着见外,对吧?”陈舜冲众乡亲打个哈哈,快速出手抓起那只肥而不腻的大肘子,不管不顾地往嘴巴里塞。
  
    “对,镇长说得对。”大伙边给陈舜倒酒边热情相劝,放开量,多吃点。陈舜也真不客气,“咕咚咚”连吹了两瓶烧刀子,又风卷残云般将面前的几盘菜打扫得干干净净,滴汤不剩。瞅到他伸长胳膊又去端对面的大锅杀猪菜,翠花再也坐不住了,一把拉起他就往院外拽。
  
    “你干吗?我还没吃饱喝足呢!”陈舜挣脱开翠花,转身扑向就近的餐桌,连抓带拿大快朵颐。更叫人大跌眼镜的是,只见陈舜“刺啦”一声撕开衬衫,露出了白花花的肚皮,随即左手烧鸡右手酒瓶,扯着嗓子喊:“老少爷们,喝啊,不醉不归—”
  
    贵为一镇之长,怎会这般德性?一时间,乡亲们全傻了眼。
  
    翠花羞恼不已,费了好大的劲总算把陈舜拖回了娘家。然而,丑剧仍在继续。尽管陈舜的肚子鼓胀得如同即将爆裂的皮球,可依旧吵吵着饿,一眼没照顾到,存放在冰箱里的剩菜剩饭又被他扫荡一空。翠花急忙冲上去阻拦,哪承想,陈舜竟抓住她的胳膊张口就啃:“这猪肘子,够肥够嫩,嘿嘿,只是生了点,没炖到时候——”
  
    翠花用力挣脱,“啪”的掴了他一个耳光:“陈舜,你中邪了吧?走啊,回镇,别在这儿丢人现眼!”
  
    “不能走。”一直冷眼旁观的翠花娘似乎瞧出了端倪,催促道,“你快去请九婆。记住,她不让你进门,你千万别进。”
  
    一路小跑,10分钟后,翠花站在了九婆紧闭的院门前,“咚咚”敲门。不一会儿工夫,院门开了,九婆佝偻着腰身迎了出来。
  
    “九婆,我是翠花,我妈请你过去一趟。”
  
    “我认得你,你是老张家的丫头。”九婆眯缝着眼,边上上下下打量翠花边抬起枯枝般的手臂,看似有意无意地往身后扒拉了几下。
  
    九婆的身后空荡荡的,但她的动作,像极了在轰赶什么东西。
  
  3
  
    很快,翠花扶着九婆迈进了家门。此时,陈舜涎水横流,正扎煞着手满院子抓鸡。原本收拾得干净利落的小院,已被他折腾得鸡飞狗跳一团糟。
  
    “翠花娘,这位是?”九婆问。
  
    “是翠花的……不,是镇长。”翠花娘说。
  
    “镇长上门,叫人家饿肚子成何体统?”九婆责备说,“快去生火,熬一大锅上好的三米粥。”
  
    翠花娘忙不迭地点头,快步奔进了厨房。九婆又看向挤在院中瞧热闹的街坊,嗓门儿陡高:“黑牛呢?出来!”
  
    九婆有请,黑牛哪敢怠慢,三步并作两步冲出了人群。九婆紧接着喝道:“捆住他,绑上板凳!”
  
    黑牛长得五大三粗,体壮如牛,三下两下就将陈舜摔趴在地,反剪双手捆了个结结实实。九婆抬起小脚踢去,冷声骂道:“孽障,敢在我九婆面前犯浑,我看你的胆儿也忒肥了!翠花他娘,多添几把火,把三米粥熬得越烂越好。”
  
    翠花娘熬的三米粥中有糯米、黏米和大米,这三样掺在一起,熬到一定时候能黏掉牙,糊住嗓子眼。可这面刚交代完,就见陈舜拼力扭动身子,语无伦次地大喊大叫。至于喊的是什么,没人能听懂。倒是九婆侧耳听了半晌,不由得绷紧了脸。
  
    “大伙都散了吧。”九婆说。
  
    翠花隐隐觉得不妙:“九婆,他……怎么了?”
  
    等街坊们退出院,九婆命黑牛插上门,定定地瞅着翠花反问道:“他是你男朋友吧?听九婆一句,这种人,不值得你嫁。”
  
    “为啥?”翠花问。
  
    不等九婆回答,就见陈舜突然鱼跃而起,重重摔落在地后又蠕动着身子拱向趴在墙根的看家狗,吵吵着要吃红烧狗肉。“趴下!”九婆哼道,“将军额头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就你这点肚量,也算男人?因为一泡尿,你就瞎胡闹,臊不臊得慌?黑牛,去,喝一大瓢凉水,憋一大泡尿!”
  
    黑牛应了,舀起满满一水瓢凉水牛饮而尽。翠花瞅得真真切切,陈舜的眼底顿时盈满了无以名状的惊悸之色。
  
    “怕了吧?别说你,再霸道的主儿见了黑牛都怕。”说着,九婆的口气软下来,“算了算了,看在你没犯大错的份上,九婆就饶你这一回。跟九婆走吧,保你有肉吃有酒喝。”
  
    说来也怪,陈舜冷不丁打了个激灵,恍若梦醒:“喂,你门捆我干吗?哎唷,快松开我,我肚子胀,憋不住了—”
  
    接下来,陈舜变成了“茅房霸主”,一泻千里,誓与茅房死磕到底!
  
    4
  
    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翠花如坠五里云雾。黑牛挠挠头,说起了自己参赌的事儿。陈舜猜得没错,他是赌鬼上了身。听着听着,翠花冷不丁想起开席前,陈舜曾去过山坳方便。记得儿时,父母不止一次警告她,少去山坳里玩。原因很简单,那儿不干净。陈舜贪吃无度,差点撑死自己,难道是随地大小便,招惹了饿殍?可是,九婆又为何劝我离开他?
  
    皱眉寻思间,黑牛似乎看破了她的心思,说:“饿殍才没那么小气。是,是—”
  
    “说啊,是啥?”翠花追问。
  
    “人家也饿啊。上下两头都饿,可镇长还做那事眼馋他,他要不捣乱才怪!”
  
    黑牛支吾半天,总算吐出了口。翠花终于恍然:刚到槐树岭,陈舜就被请走,其中有妇女主任。很可能是这么回事,村长一走,两人就换了地儿,继续“谈工作”。你对着人家的“房盖”撒尿也就罢了,还给人家上演“活春宫”,人家正饿得眼珠子瓦蓝呢,不折腾你折腾谁?
  
    一想明白这些,翠花又气又恨,抓起铁锹将陈舜打出了门。就在陈舜落荒而逃的那刻,九婆嘲讽地说道:“这做人呐,心里不干净,必然会招邪祟。你好自为之吧。”
  
    “翠花,你就别回镇了。”翠花娘把翠花扯到一旁,小声说,“你知道,九婆为啥要让黑牛憋尿吗?”
  
    翠花不解,摇头。
  
    “听老辈人讲,童子尿杀百阴,阴司不罪—”
  
    敢情,为了等我,黑牛至今还是童子身。单凭这点,也值得考虑考虑……
好事成雙玉鳳凰

在杭州的东南面,有座山,它形若飞凤,故称凤凰山,凤凰山的山脚下有个凤凰山庄,这儿不但山清水秀,空气清香,更主要是山庄的建筑设计融合了古建筑和现代时尚元素,因此吸引了不少有钱又讲究生活品质的人。

  张浩的大学同学要买婚房,叫他一起去凤凰山庄看一下。车子畅通无阻,一路开到凤凰山庄,一进山庄,张浩就被那古朴优雅、庄重大气的设计风格吸引了,但张浩心里很不是滋味,老同学要结婚了,而自己呢?于是心情一阵低落。

  张浩出生在贫困山区,父母勉强培养他到大学毕业,如今他虽然在杭州工作,但无房、无车、无女朋友,整个一三无人员。

  从凤凰山庄回来天色已晚,张浩独自在租住的房间里喝起了闷酒。张浩不但头昏脑涨,还觉得屋里的空气非常压抑。于是,他跌跌撞撞出了门,想去外面透透新鲜空气,不小心跌进了一个深坑,随即呼呼大睡。等他睁开眼睛时,酒差不多全醒了。

  見自己掉进了漆黑的深坑,张浩吓得差点尿裤子。他摸出手机报警求救,却发现没信号。无奈之下,张浩只得借着手机显示屏的光亮,寻找逃生出口。踅摸了好一阵,张浩终于看到了外面的一束光线,爬出洞口后,张浩见不远处张灯结彩,原来一群人正在演古装戏。

  戏台上的布景像是个绣楼,人物有仕女、公主等。让张浩纳闷的是,台下看戏的人居然也都穿着古装。难道在拍古装剧?张浩怀着好奇,站在一旁看了起来。原来台上在演抛绣球招亲。只见头戴面纱的公主环顾四周,然后用力一掷,将手中的绣球抛向台下……

  一群持刀侍卫在台下围成一个圈,圈子里有十几个衣着华丽的男子,正翘首以盼。见绣球抛来,那些男子都跳了起来,但绣球越过众人的头顶,不偏不倚向张浩飞来。

  电光石火间,站在张浩前面的一个青年侍卫迅速抬手,稳稳地接住了绣球。与此同时,一个绿油油的东西从绣球里弹出来,落在张浩脚边。张浩捡起来一看,是一块晶莹剔透的翡翠,雕刻成凤凰形状。

  这时,前面的人都向张浩这边涌过来了。他们都好奇地问:“这个绣球怎么了?咋会有两个人同时接到?公主总不能嫁给两个驸马吧?”张浩越瞅越糊涂,经过反复打听才弄明白:自己酒后这么一跌,竟然穿越到了明朝!今天是正月十五,嘉靖皇帝的女儿永平公主在抛绣球招亲。想当驸马的王孙公子太多,嘉靖帝最后挑出12个候选人,让公主抛绣球决定谁当驸马……

  现在,绣球、玉佩分别被侍卫和张浩接住,而这俩人都不属于招亲对象。一个是穿越过去的现代人,另一个则是地位卑贱的侍卫。今天接到绣球和玉凤凰的两人,可以到公主那儿领赏。听说可以领赏,张浩乐得在地上直蹦。

  话说永平公主得知张浩是400多年后穿越过来的人,料想他一定神通广大。因此在张浩领赏时,公主屏退仕女,把自己的心事和盘托出,求张浩帮忙。原来,这回永平公主是故意把绣球抛给侍卫曹刚。半年前,永平公主抱着玉兔在后花园游玩,不想玉兔蹦蹦跳跳跑到了假山上,公主和仕女们怎么捉也捉不住。此时恰巧侍卫曹刚路过,他帮公主捉住了那只玉兔。当两人四目相对时,时间仿佛突然凝固了,她被外形俊秀、气质刚毅的曹刚深深吸引。而曹刚也被公主的美貌惊呆了。打那以后,公主常常去后花园玩耍,曹刚也不断找机会往这边凑。一来二去,俩人都深深爱上了对方,于是,在嘉靖帝为公主遴选驸马时,永平公主横挑鼻子竖挑眼,急得嘉靖帝搬出了抛绣球选驸马的办法。永平公主怕绣球太轻,被王孙公子们接住,就把“玉凤凰”包进绣球里。这样绣球有了一定的分量,就可抛向站在外围的侍卫曹刚。谁知这绣球快到曹刚手里时,玉凤凰突然跌了出来,让张浩接住了。听完永平公主的故事后,张浩被她追求真爱的精神深深打动,于是,张浩绞尽脑汁为公主出谋划策。历朝历代哪有皇帝的女儿嫁给平民百姓的?若要两人在一起,除非逃离皇宫!但皇宫戒备森严,怎么逃出去呢?突然张浩脑中灵光一闪,历史上的嘉靖帝不是一心想求长生不老吗?就在这上头做文章!

  张浩的计策是这样的:让曹刚向嘉靖帝汇报,说在浙东深山有一种叫猕猴桃的长生果,吃了可延年益寿,自己愿意赶赴浙江,为皇帝寻找猕猴桃。如此一来,曹刚可以带上一名随从离开皇宫,公主就女扮男装,假冒随从混出紫禁城。

  永平公主觉得此计绝妙,当即把那块玉凤凰送给张浩,另外还赏了许多珠宝。张浩得了赏赐,一心想着如何穿越回去。张浩告辞了永平公主,急匆匆寻找那天爬出来的洞口。谁知洞口还没影儿,却被官兵盯上了。看张浩寻寻觅觅躲躲闪闪,官兵误认为他是小偷,上前一搜,果然搜出许多珠宝。张浩说珠宝是公主赏赐的,但官兵根本不信,张浩只得拔腿就跑。

  说来也巧,跑来跑去,居然又躲进了来时的深坑。等官兵们走远,他爬出了深坑。到外面一看,张浩发现已经回到了现代。哇塞,穿越成功!张浩觉得像做了一场梦,只有看到那个玉凤凰和那些公主赏给他的古董珠宝,才确信自己真的穿越过。张浩把永平公主的赏赐拿到拍卖行拍卖竟得到了人民币800万元。张浩没卖玉凤凰,想把它留作纪念。

  这天,张浩脖子上挂着那块玉凤凰,信心满怀地去凤凰山庄购房。在售楼处门口,他不小心与一个正在低头看手机的女孩撞了个满怀。当两人抬头时,都惊讶地盯住了对方脖子上的挂件。原来,那女孩也戴着块玉凤凰。准确地说,张浩所戴的是凤,而女孩所戴的是凰,它们是一对比翼双飞的凤凰。女孩看见张浩的玉凤,立刻惊叫起来:“天啊,玉凤,和我这玉凰原本是一对的!”那女孩看着斯斯文文、意气风发的张浩,顿生好感,于是两个年轻人交换了联系方式。

  原来,张浩在凤凰山庄邂逅的那个戴着玉凤凰的海归女孩,名叫曹念恩,是永平公主和侍卫曹刚的后代。这次回国后,她听说杭州凤凰山庄空气佳,景色美,除此以外,对这座形似飞凤的凤凰山有种发自内心的喜欢,于是就特地到凤凰山庄来看看,谁知道在门口撞到了张浩,而且还撞出了爱的火花。

  张浩呢?他更加开心。做梦也想不到,玉凤凰不仅让自己拥有了高档的婚房,还让自己娶到了如花似玉的娇妻,真可谓好事成双玉凤凰!
扒墓奸屍

  古时有一恶人唤作赵大,偷盗抢掠无恶不作,被官府列为头号通缉犯,曾多次缉拿于他,但此人非常狡诈,几次缉拿都被他逃的无影无踪。
  
  赵大有个弟弟,名叫赵奕,与赵大不同的是,他与人为善,待人宽厚,街坊四邻对他赞誉有加,而且他刚刚通过乡试赢得了秀才的头衔,可谓是光宗耀祖。
  
  赵奕本就仪表堂堂,相貌出众,再加至有功名在身,上门说媒的媒婆都踏破了赵家的门槛,终于与城中一家富商择好了良辰吉日,只待迎娶那富甲小姐。
  
  然而就在大喜之日,新媳妇刚娶进门,县衙公差就闯进赵家捉拿赵大,说是得到了线报,在外逃窜的赵大也返回家中,但却还是被狡诈的赵大逃之夭夭。
  
  于是县衙公差将赵奕作为人质押了回去,认为他是从犯将他关进了牢房,可怜新婚之日赵奕连新娘容貌都未曾见到就被抓了起来。
  
  待得第二日,赵奕上堂受审,新上任的知府王大人是个难得开明的清官,见赵奕仪表堂堂,区区一介文弱书生不像是作奸犯科之辈,又不是主犯,实属无辜。
  
  经过问询又得知他正值新婚之日,就从容将他释放了,并宽限一个月的时间去寻觅赵大的下落,叮嘱他一旦发现线索,立刻向官府报官,赵奕磕头谢恩,返回家中。
  
  一进家门,父母立刻上前查看赵奕身体是否有恙,并问他可否遭受过严刑拷打,赵奕笑着回道:“知府大人是位好官,我并没有遭受酷刑,而且已被无罪释放,只不过限我一个月时间找到那不争气的哥哥。”
  
  听得儿子没事,赵奕父母这才放下心来,并让他赶紧去看新媳妇。
  
  赵奕匆匆赶至新房,赶忙向新婚之妻赔礼道歉,并安慰道:“新婚之日发生如此变故,实在未曾想到,让你受惊了。实则怪我那不争气的哥哥,如若不然我也不会被抓,让你受委屈了!多亏知府大人明鉴,只关了我一夜就将我放回来了,至此以后,咱们夫妻恩爱,便可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了!”
  
  新娘一听这话如遭晴天霹雳,相公昨夜一夜未归,那昨夜与我圆房的是……。
  
  原来昨夜新娘一直在房内苦苦等候她那素未谋面的夫君,后来果真有一人进房,新娘却不知那不是赵奕,就与他圆了房,再加至那人也确实如流传中的仪表堂堂,新娘也并未起疑心,这才被那恶徒趁机侮辱了。
  
  但新娘并不知道的是那恶徒正是赵奕的哥哥赵大,赵大虽为凶恶之辈,但也端的相貌堂堂,与赵奕也有几分相似之处,也正是因为这相貌看似柔弱,让人疏于防范,几次作案,都被他得逞。
  
  想到自己已经失身于他人,新娘顿觉有愧于新郎,愧对于父母,由此万念俱灰,悲愤交加,就在夜晚之际,趁人不备上吊自尽了。
  
  她这一死,赵奕便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因为新娘在上吊自杀之前曾留有遗书,遗书里面记述了昨夜发生的一切,从书信中的描述赵奕也得知那欺辱他的新娘的是他那混蛋哥哥。
  
  可怜赵家刚刚办完了喜事又要办丧事,真可谓是霉运连连。
  
  赵奕也因此异常嫉恨那混蛋哥哥,恨不得将他剥皮抽筋,千刀万剐,就练弟媳都不放过,这可真是畜生不如啊!
  
  女方的父母在得知女儿刚出嫁两天就上吊身亡,不免找上门来大吵大闹。但是,他们明知女儿死的罪责不在女婿赵奕身上。
  
  再则,无论如何,自家的女儿失身后寻死,这件事若是大肆宣扬出去,恐怕对娘家父母的脸上也不光彩。
  
  于是女方父母提出一个条件:“我女儿死的怨屈,必须把我家陪送女儿的衣服手势,一应用品全部纳入棺材之中作陪葬品,这件事才算了结。”
  
  然而,赵奕父母对新媳妇过门两天就上吊身亡之事也哀痛不已,为了息事宁人,他们满口答应亲家所提出的条件,并一一照办了。
  
  那赵奕为此也不在家中读书,而是出门找寻那畜生哥哥的踪迹,却不曾寻到一点蛛丝马迹,反把自己弄得犹如街头乞丐一般。
  
  不过,他对此丝毫不在意,而是继续游走于大街小巷,他心中暗暗发誓,不找到那混蛋哥哥他绝不回家。
  
  且说那赵大,在得知新媳妇已死,并且葬她的棺材内尽是些好东西,竟起了刨坟掘墓的歹心。
  
  于是,他趁夜深无人之际,掘开了那新媳妇的坟头儿,撬开了棺材盖。
  
  他惊奇的发现,那躺在棺材内的新媳妇儿面色如生,尸体也未曾变凉,极像是睡着了一样。
  
  这畜生不由得竟起了兽欲之心,也不管是死人,他剥下了新媳妇的衣服,竟准备奸尸,这可真是变态之至。
  
  恰逢此时,天空阴沉而下,闷雷响彻空中,闪电急骤而至,一下劈在赵大身前,将赵大吓了一跳,险些栽进棺内。
  
  在此情况之下,一般人便会觉得这是上天对自己的惩罚,早已逃之夭夭。但赵大实乃穷凶极恶之徒,对此并不信实,他竟然还继续其行为,进行了奸尸。
  
  而那新媳妇在遭受赵大奸淫之时,竟一下睁开了双眼,趴在其身上的赵大被惊吓的跳将而起,大呼有鬼。
  
  那新媳妇头发披散,将半边脸遮挡,也不曾说话,恰逢一道闪电临至身旁,她的脸却也显得异常的惨白,极像是鬼一般。
  
  赵大虽是恶人,却也怕那鬼来害他,但却还不忘收拾珠翠细软,跳出墓穴,将要一逃了之。
  
  岂料到,天空突然降下雨来,赵大一不留神滑倒在地。霎那间,霹雳一声震响,伴随着闪电降下,赵大活活被雷劈死。
  
  经此一震,那坐于棺材里的新娘竟从棺材中坐起,彻底苏醒,原来她并未死去。
  
  新娘当日上吊身死,只不过是一时气绝,并未真死,赵家人一时哀痛,也并未细细查探就将她抬进棺材而掩埋于坟墓。
  
  而就在她遭受赵大奸淫时,反得真阳之气,已经有了还阳的气息,故而睁开了双眼,后又经几番雷震而才能身体得已动弹,于是才有刚刚那一幕。
  
  第二日,看坟人将此惊人的喜讯告知赵家,赵奕得知消息之后立刻带人到墓地,接走了还阳的新媳妇,重新结为百年之好。
  
  而赵大的尸体被送到了官府,知府王大人当即下令命刀斧手将赵大碎尸万段,并且当众焚尸扬灰,使他死无葬身之地。
半夜住宿遇女鬼

  本故事的主人公是两个农村人,他们两个的名字很特别,其实全中国的人都知道他们两个人,张三和李四。
  
  这两个农村人靠下乡收药材为生,每天早出晚归,极其勤奋。
  
  话说这天,两个人的生意非常好,一直忙到深夜,才开始回家去,可是他们今天走出去的有些远,愣是走了很长时间也没能走到家。
  
  天越来越黑了,在不知不觉当中忽然下起了雾,本来就很黑的晚上,现在竟然显得有些诡异了。
  
  两个人在这种情况下走夜路,心里自然有些发毛,所以便加快了脚步,都想赶快到家去。
  
  后来又走了一段路,二人忽然发现前面有灯光闪烁,走近一看才知道,原来是一户人家,于是张三就和李四商量,这天太黑了,而且还有白雾,在这种情况下走夜路挺渗人的,要不先在这户人家里借宿一晚上,等到明天天亮了在赶路。
  
  李四感觉张三说的在理,当下便点头答应。于是二人就大步向前,走过去敲响了那户人家的大门。
  
  开门的是一个老头子,年龄大概有七十岁左右,他手里拿着一根蜡烛,借着蜡烛的灯光,可以清楚的看到,他的身上穿着一身非常朴素的布衣,一头的白发,脸上的皱纹就和树皮一样。
  
  见开门的是一个老头子,张三立刻点头哈腰,笑脸说道:“大爷您好!”
  
  面对两个突然敲门的陌生人,这老头一脸的敌意,上下的打量了一下李四和张三两个人,然后问道:“你们两个是……?”
  
  张三说:“哦大爷您好,是这样的,我们两个是做药材生意的,今天回家的有点晚了,怕走夜路不安全,所以想在你家住上一晚上,等到明天在赶路。”
  
  也许是因为,张三和李四两个人,对这个老头来说,事从未谋面的两个陌生人,又是在这深更半夜的,所以这老头对这二人有些戒备之心。老头听张三说完,直接连连摆手道:“不行不行,我家里没有空了住不下啦!趁现在还不是太晚,你们两个赶紧回家去吧。”
  
  老头说完之后就要关门,张三见状,急忙推门,说:“哎不不大爷,没有空了也没关系,只要留我俩呆一晚上也好,哪怕让我们俩在院子里躺一晚上就行,主要就是外面不安全,有一面墙都是好的啊。”
  
  张三说完,老头还是有些犹豫不决,张三见状,急忙从兜里掏出了一些钱递给老头,说:“大爷你看,我们两个不白住,有钱你看看,够不够,不够的话我们这还有。”
  
  李四也急忙从兜里掏出了一些钱递给老头,说:“对对大爷你看,我们有钱不白住,我们两个不进屋里,让我们两个在院子里躺一晚上就行。”
  
  老头看见了钱,顿时就有了改变主意的意思,不过他所表现的,还是有些犹豫不决,思考了片刻之后,才说:“其实我们家里还是有一间空房子的,就是不知道你们两个敢不敢住。”
  
  张三听老头说有房间,立刻就眉开眼笑了起来,说:“有房间就好啊,总比躺在院子里强,我们当然敢住了有什么不敢的啊。”
  
  老头说:“就在几天前,我女儿刚刚在那屋里上吊死了,昨天刚下葬,你们难道不害怕吗?”
  
  老头这么一说,这李四和张三两个人,心里还真有点瘆得慌,不过随即一想,也没什么好怕的,毕竟鬼怪之事只是听说过,并没有真正的见过,更何况这老头也在这住,都是在一个院子里,要是真的有鬼,难道她还能连她老爹也吓唬不成。
  
  想到这里,二人便放下心来,当下对老头说道:“我们怕什么,怕个鬼啊,难道这世上还能真的有鬼不成啊,没事的我们可以住的。”
  
  老头说:“那好吧二位请进吧!”
  
  在老头的引领下,张三和李四进了院子里。刚走进院子里,突然就从里屋传来了一个老太婆的声音:“外面是谁在敲门呀?”突来的声音苍老而又刺耳,把张三和李四吓了一大跳。
  
  老头解释说:“那是我老伴,我女儿昨天刚下葬,她就突然大病了一场,现在连床都下不了。”老头说完叹了一口气。
  
  张三和李四看老头挺可怜的,就多给了他一些钱,老头连声道谢,说今天是遇到好人了。后来老头就带着张三和李四,进了他女儿生前住的那间屋子。
  
  这间屋子里的摆设很是简陋,只有一张桌子,四个板凳,外加一张床。不过桌子上还有很多女人用的东西,老头说:“这些都是我女儿生前用的东西,还没有收拾走呢。”
  
  李四和张三两个人噢了一声,都没有在说话。接着老头又指着梁头上悬着的一根绳子,说道:“我女儿就是在这里吊死的,当时她的舌头伸的很长很长,眼睛瞪得也很大很大,我和她妈妈发现她的时候,她都硬了。”老头说着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
  
  李四和张三两个人感觉有些不自在,就劝了几句老头。老头擦擦眼泪说:“不好意思啊二位,我有些失态了,我去拿床被子二位就先休息吧。”
  
  他挠了挠脑袋,下了床,穿上了鞋子,悄悄的在屋子里走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然后他又悄悄的走到了门口,打开了门,探出脑袋,左右看了看,什么也没有。缩回了脑袋,关上了门,满是疑惑的挠了挠脑袋,转身准备回床上,可是就在他刚把身子传过来,眼前突然就出现了一个面目狰狞的女人,披头散发,脸色苍白,鸡蛋一样大的眼睛正留着血,张着碗口一样大的嘴巴,伸出长长的舌头,嘴巴里的血液顺着舌头,正一滴一滴的往下滴着。
  
  张三看到这恐怖的一张脸,只惊恐的瞪大的眼睛,还没来得及尖叫,那女人就突然伸出双臂,一把掐住了张三的脖子。
  
  刚才没来得及尖叫的张三,现在却是来得及了,不过由于脖子被死死的掐住,已经叫不出声了。现在的他,被掐得喘不过气来,和那女人一样,张着大嘴巴,伸着舌头,呜呜呜的叫不出声来,双手使劲的掰着自己脖子上的那双手。
  
  那女人又开口了,她恶狠狠的说:“你们睡了我的床,就要下来陪我,我要睡你们,哈哈!”她说话的时候,长长的舌头动,嘴巴却不动,说完之后,用那长长的舌头,舔了舔张三的脸。
  
  张三把活命的希望,放在了正在熟睡中的李四身上,他斜着眼睛,朝李四那边看了看,发现李四这家伙还在睡着,身体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压根就没有动过,仿佛早已经死了一般。
  
  张三的脸上,漏出了绝望的神色,慢慢的,他的眼睛开始往上翻,最后黑眼珠不见了,整个眼洞里,只剩下了白眼珠,身体也软了,就像一块肉一样,估计要不是女人的手,在他的脖子上掐着,他就已经瘫软在地上了。
  
  女人知道,这个人已经死了,她也就送开了双手,果不其然,她的手刚松开,张三整个人一下子就瘫在了地上。然而就在此时,耳边突然传来“哐当”一声响,女人闻声,转头看去,只见刚才还在床上熟睡的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醒了,他一头撞开了窗户,跳窗户逃跑了。
  
  女鬼见状,顿时大怒,迎头对天,狂吼一声,一步飞起,跳过窗户,便追了上去。
  
  跳窗户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一直都在熟睡中的李四,原来他一直都在装睡,就在张三去撒尿的时候,他就已经醒了过来,见张三去撒尿,突然自己也有一阵尿意袭来,于是他也准备起身去撒尿,可是就在他正准备起身的时候,忽然间在漆黑中看到,在房屋的正中间,正挂着一个人。屋里虽然很黑,只能看到一个黑影,但是李四也看清楚了,那是一个女人,她所吊挂的位置,正是老头女儿上吊的位置。此时她就左右轻轻的摇晃着,张三走到她脚下的时候,她的脚尖忽然碰了一下张三的肩膀,不过张三好像并没有感觉到,而是直径走到了门口,打开了门,走了出去。
  
  李四看到这里,张大了嘴巴,吓得差点叫出声,一下子捂住了嘴巴,尿意也没有了,又躺回了床上,把脸埋在被子里,装作什么事儿也没有一样,继续呼呼大睡。
  
  过了一会儿之后,李四听到了脚步声,知道是张三撒尿回来了,可是紧接着,却突然传来了一声尖叫,那是张三叫的,李四不知道张三看见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他也不想知道,继续装作呼呼大睡,其实心里早就后悔几百遍了,早知道不住这间房间了。
  
  接下来他又听到张三关上了门,然后走到了床边,上了床,躺了下来。心说这什么事也没有,那张三刚才为什么尖叫了一声?难道是自己听错了?张三并没有尖叫?
  
  刚想到这里的时候,李四突然就听到,从漆黑中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这是我的床,快还给我……”紧接着又传来了张三的惊呼声:“谁?”
  
  李四知道闹鬼了,在心里叫苦,然后又感觉到张三在推他,可他就是装作睡觉,愣是不敢睁开眼睛。
  
  接下来那女人说话的声音,又传来了好几次,张三又开始推他,不但推他,还捏他掐他,疼的他咬牙切齿,可他还是忍着痛,装睡不醒。最后张三不推他了,他听到张三尖叫了一声,又感觉到张三慌里慌张的打开了床头灯,下了床,在房间里走了一圈,然后打开了门,又关上了门。突然又听到嗯嗯嗯嗯的声音,就像是一个人想要呼喊,脖子被人卡主,愣是发不出来声音一样。
  
  李四悄悄的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缝,想看看怎么回事,刚把眼睛睁开,就看到了有生一来最恐怖的事情。
  
  他看到正有一个女鬼,在门口死死的掐着张三的脖子。李四看到这里,顿时就是一身冷汗,吓得又赶紧闭上了眼睛,在心里寻思千万遍,心说能不能逃掉不知道,但是不逃肯定是一个死。想到这里,他睁开了眼睛,四处巡视一遍,发现了一个窗户,顿时大喜,猛得纵身一跳,撞开了窗户,在地上滚了一下,然后爬起来就跑,嘴里还哇哇大叫着。
  
  原以为女鬼没有发现自己,可是当他回头一看,那女鬼正张牙舞爪的扑过来,李四吓得“妈呀”一声尖叫,又加快了脚步。
  
  奔出了一多里路之后,李四已经是精疲力尽了,满头的大汗,几乎快要断氧,突然腿脚一软,一下子摊到在地,已是绝望至极,心说:妈呀!这下我完蛋啦,爸爸妈妈,儿子不孝,不能为您二老送终了,要您二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最后孤独一生,儿子不孝,儿子不孝呀。恼的用拳头砸地。
  
  最后那女鬼追上了李四,掐住了他的脖子,把他给掐死了。
棺材里的美人

  父亲有一套茶具,因为我小时候顽皮,摔坏后搁置在阁楼,说起这套茶杯,父亲至今还心有余悸。
  
  那是文革期间,家家都穷,都希望可以让家人吃饱。
  
  父亲那时候还是个10多岁的小伙子,跟村里几个差不多年纪的朋友约好,去挖坟,挖乔家大院的一个大的吓人的古坟。想着寻找些古董,转卖了钱,四个人趁着夜色带着工具就去了。
  
  乔家大院里住了三户人家,现在全都飞黄腾达搬到省城去了,但那时候他们却还是住在乔家大院。
  
  负责挖坟的是一个叫生儿的年轻人,跟父亲年纪相当。
  
  他一边挖,一边犯嘀咕,看着月色下那泥土怪异的颜色。
  
  “你们觉不觉得这图的颜色像血?”他一边问着,一边继续舞动手里的铁锹。
  
  “是有点像哈!”
  
  是猴子干瘪的笑声,在寂静的夜听来格外渗人。
  
  “别光顾着说话,动作快点,不然,被乔家人发现了就什么也挖不到了!”
  
  是一个比父亲他们都年长的叫黄三儿的男人。
  
  父亲在一旁,照着油灯,注视着那几家房门。
  
  坟终于挖开了。
  
  里面是一口红艳艳的棺材,在月色下看起来格外恐怖。
  
  猴子立马生了退意,这棺材的颜色太可怕了。
  
  “兄弟几个,我,我看还是算了,不打开吧!这这,这棺材抬诡异了!”
  
  “都到这步了,如何不打开,总要看看有什么宝贝才甘心!”
  
  说完,黄三儿接过父亲手里的油灯,上前打开了棺材。
  
  棺材里躺着一个穿清装穿戴整齐,甚至像是睡着了的女人。
  
  女人皮肤白皙,很年轻,应该也就20来岁的样子,手腕上一只白玉镯子,脚部放着一套茶具,头部放着一些金银首饰。
  
  让他们觉得可怕的是,从棺材打开开始,棺材里的女人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化,猴子见此也上前帮忙,直接就去摘女人耳朵上的耳环,在黄三也伸手去拿那些东西的时候,女人那双白皙的手忽然一把拉住了黄三的手。
  
  然后,在众目睽睽下那手干瘪腐化,最后只剩下皮包骨。
  
  黄三大叫了一声,惊醒了乔家大院的人,几人扔了油灯,没命的跑,谁也没有顾得上管那些东西全在黄三儿手里,也没顾得上究竟有些什么。
  
  他们几个跑了很远很远,跑到山沟沟里躲着,商量着将东西分了。
  
  最后,父亲分的了那套茶具,生儿分的几块银元,父亲说应该是民国的银元,猴子自然分到了那对金耳环。
  
  事情败露了,大队是怎么循迹找到父亲他们,父亲也不知道,
  
  只知道父亲,猴子,生儿被大队抓着在队上,绑在一根大柱子上挨批斗,只有黄三儿跑了。
  
  批斗会结束后三天,黄三儿偷偷跑到我父亲的卧室窗台喊父亲。
  
  父亲出去看时,只看到黄三儿眼窝深陷,样子好不骇人。
  
  黄三儿一股脑把他手里的东西,玉镯,金项链,金戒指,全往父亲的怀里塞,嚷嚷着她来找我了,她来找我了,魂不守舍的爬起来就跑了。
  
  黄三儿就这样失踪了,从此再没有人见过他。
  
  父亲转身回家,一眼就看到自己窗台上站了个女人,一身清装,一脸惨白,一头长发梳着一个暨,看着父亲,笑的格外阴森恐怖。
  
  父亲拔腿就跑,一口气跑到生儿家门口,砰砰敲门。
  
  生儿出来一见是父亲,正要询问,一眼看到父亲身后远远站着一个女人,一个飘飘荡荡的女人,吓得一把将父亲拉进门。二人好半天没有缓过神儿来。
  
  听明白了来龙去脉,二人一致决定,将那些东西埋进土里。
  
  天一亮,父亲便与生儿带着铁锹,将东西包括那套茶具,所有东西,埋到了乔家大院那座大坟里。
  
  你问我后来那茶具是怎么到我父亲手里的?
  
  那是因为生儿后来有一天跟猴子一起喝酒,无意中说出了这个秘密,告诉了猴子他们的东西埋回了乔家大院儿。
  
  猴子胆大,想着拯救分的那些东西不也没事?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他一个人偷偷把那些东西挖出来了。不仅如此,他竟将那些东西悄悄卖了,换了钱。拿着换来的钱,偷偷摸摸过期了好日子。
  
  一个月后,猴子离奇死在家中,听父亲说起,猴子死的那天夜里,暴风雨把房子都吹的沙沙响,又是打雷又是闪电的,好不骇人。
  
  住在猴子隔壁的邻居听见猴子大喊了一声,不要过来,就是一阵一阵紧锣密鼓的雷声,掩盖了猴子的声音。
  
  第二天,猴子被发现死在了家中,眼睛大睁,嘴巴大张,像是看到了什么极其可怕的事情。
  
  那时候死一个人也很正常,家家都吃不饱饭,饿死的也很多,也没有人在意猴子的死因,派了人下来说是心脏病发作,便不了了之。父亲却隐隐觉得,猴子的死与那具女尸脱不了关系。
  
  甚至黄三儿,父亲也觉得他一定遭遇了不测。
  
  再后来,父亲偶然在市面上看到了那套茶具,一眼就认出是自己当初分的的那套,父亲想着如果真有怨灵,不要害了别人,便央着那老板,好说歹说,用自己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买了下来。
  
  生叔叔前二年病死了,享年50岁,听说他死前没日没夜的哭,一直跟家里人说他最大的错误是藏了私心,偷偷将一个白玉镯藏了起来,埋在自家后院里,从那天起,他没日没夜的做噩梦,梦见一个一身是血的,枯瘦的女人找他要东西,后来他把那镯子扔进了池塘,那女人还是不肯放过他,常常到他梦里来,他才会得了癌症,忍受一个多月的痛苦,才撒手人寰。
  
  生叔叔有一个女儿,与我年纪一般大,却是一个傻子,至今还是傻里傻气的望着别人傻笑,口水经常把衣衫打湿。生叔叔是胃癌死的,临时之前,却听说是那个傻子女儿一直在他身边照顾他,但生叔叔却常撵她走。
  
  那天听到父亲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吓的我抱起茶具就往外跑,跑到外面正好遇到生叔叔傻里傻气的女儿,谁知道,她竟笑嘻嘻的伸出一双白如玉的手,咬字清晰的对我说了一句:“还给我!”
鏡中惡鬼

  从小到大身边的人总是夸吴艳艳长得漂亮,上了大学以后,追她的男生更是趋之若鸿。但她有一个很爱她的男朋友,交往三年,感情深厚。所有的女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照镜子,长相优越的吴艳艳更是不例外。
  
  出门前至少要照半个小时的镜子,这时吴艳艳的惯例,她觉得既然老天爷给了自己这样一幅好容貌,不好好打扮岂不可惜。然而最近大家都觉得吴艳艳变了,这种变化不是她不爱美了,而是变得更爱美了,说呢么意思呢?
  
  以前的吴艳艳虽然也很爱美,但是因为自己还是个学生,穿着打扮总是俏丽可人。可最近的她打扮得越来越妖媚撩人,穿着大胆,化妆夸张,一点都不像是来学校学习的,反而像是去参加什么时尚流行派对。
  
  学校里的老师们苦口婆心地劝导她要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不要成天打扮得不伦不类的。可是她不但不听劝,还说老师是个老古董,现在的社会女人就要会打扮,不然就落伍了。
  
  晚上吴艳艳回到和男友合租的房子里,男友在帮人做家教还没回来。她自己一个人闲着无聊,就坐在镜子前面欣赏自己美丽的容颜,越看越觉得自己的样貌是最好看的,没有人比的过自己。
  
  她拿起眉笔细细的为自己画眉,画着画着,镜子里慢慢显现出一个女人,一个长得妖娆妩媚,比吴艳艳更漂亮的女人。镜子里的女人对着吴艳艳露出一抹真诚的微笑,仿佛自己是她多年的闺蜜一样。
  
  她对吴艳艳说:“漂亮是女人的资本,不要相信爱情,男人爱的只是你美丽的容貌,所以你要成为最漂亮的!”
  
  那女人的声音似乎很飘渺,又如梦境般真实,好像心里有个声音在告诉你“没错,就是这样!”让人不由自主的深信不疑。
  
  吴艳艳觉得她说的话很有道理,不禁喃喃低语道:“没错,我要变得最漂亮......最漂亮!”如果这时候有人在的话,就会发现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是涣散的。
  
  吴艳艳的男友回到家时她已经睡了,男友轻手轻脚地走进房间,本想给女友一个晚安吻,却发现她艳艳脸上浓浓的妆都没有卸掉,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发现吴艳艳没有卸妆就睡觉了。
  
  一开始他以为是她那天太累了,可是之后的几天都是如此,而且白天她的装扮更是怎么夸张妖娆就怎么打扮,早已不是以前那个不因世事的小女孩,变得自己都快不认识她了。
  
  他不知道吴艳艳最近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使得她性情大变,同时也自责最近忙着家教而忽略了她,决心找个合适的机会好好跟吴艳艳谈谈。
  
  这天,他带吴艳艳去吃她最爱的韩国菜,用自己赚的钱买了条项链送给她,饭后又一起去看了场电影,他感觉一切都安排得很完美。
  
  回到家后,他准备趁她心情不错的时候跟她谈谈,可是才刚开了个头,她就以很累了为借口拿了换洗的衣服溜进了洗手间。
  
  也是,她今天穿着红色抹胸长裙,踩着十几公分的水晶高跟鞋,还带了顶很奇怪的大帽子,应该很累了,虽然他很喜欢女友在跟自己约会的时候会会花心思打扮,但这打扮似乎有些过了,惹得路人分分回头看他们,他无奈的叹了口气。
  
  此时的吴艳艳正站在浴室的镜子前露出得意的笑容,镜子里那个妖娆妩媚的女人贴着她的耳朵,“今天是不是又有很多人都回头看你呢?”
  
  “是啊,我现在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街上,回头看我的人越来越多了,不管是男人女人。”吴艳艳眼神涣散,脸上的笑容不变。
  
  “只要你继续这样下去,就会变成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女人继续诱惑道,而她也确实受到了诱惑,眼中出现了坚定的表情,整间浴室都透着古怪的气氛!
  
  今天吴艳艳的男友正要去家教,路上接到吴艳艳的好友打来的电话,火急火燎的叫他赶紧来医院,说吴艳艳要动手术整容。
  
  男友呆了呆才拔腿往医院跑,他以为这些天女友反常的行为只是女性爱美的天性使然,没想到竟严重到要整容的地步。
  
  到了医学,吴艳艳的好友正拉着她劝道:“艳艳,你已经这么漂亮了,为什么还要整容,万一不成功会把你的脸毁了的。”吴艳艳不领情的地甩开好友的手,“走开,这个手术我很早就预约好了,一定会成功的,我要变成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
  
  原来她很早就预约了,而身为男友得自己却什么都不知道。男友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上前握着吴艳艳的双肩,“你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要变成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难道你有我还不够吗?”
  
  “当然不够,你爱的只不过是我的美貌而已,我要全世界都承认我的美丽!”吴艳艳回答,这样沉迷于变美已经接近疯狂。
  
  “好,既然你这样想,那我们就分手吧。”男友说完转身就走。
  
  男友伤心地在酒吧里喝了很多酒,冷静之后又觉得自己白天的态度不是很好,很想见一见吴艳艳。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家里没开灯很暗,他以为吴艳艳睡了,走到卧室门口发现门半掩着,刚想进去就听见吴艳艳说话的声音。
  
  奇怪,这么晚了她在跟谁讲电话?出于她这段日子奇怪的行为,男友决定站在门口偷听。
  
  可是他看到吴艳艳手上并没有拿着电话,只是一个人背对着他坐在镜子前面,一边化着妆一边对着镜子自言自语,笑得十分诡异。
  
  他揉了揉眼睛,再看过去,镜子里的吴艳艳半夜画着很艳的妆,而她的旁边竟然有一个很是妖娆妩媚的女人!他惊得瞪大了眼睛,这时镜子里的女人好像发现了他,正看着他笑得十分诡异。
  
  他浑身的寒毛竖起,一点声音也不敢发的逃离了公寓。
  
  吴艳艳还是坚定不移的去整容了,结果却整容失败。她坐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现在丑陋的样子哭泣,而镜子里笑得妖娆的女人俨然变成了吴艳艳当初的容貌。
冥村

  人,鬼,巫师,赶尸匠,又有谁真正走出了,这把爱恨情仇全部付之一炬的冥村呢?
  
  这个故事是我在一次旅行的途中听来的,而那次旅行,怎么说呢,并不是一次让人愉快的经历。
  
  张家界再往西走,是一个叫黄毛坪的地方,那里有个风景很美的村子叫垭栳寨。是驴友小何的一位朋友引着我们去的,垭栳寨有他家的老屋。小何的这位朋友姓贾,我们都叫他老贾。
  
  到垭栳寨的第二天,我们几个朋友在寨子里小逛了一圈,发现寨子最西面一个独立的院子里,有座很大的吊脚楼。院门是关着的,但并没有上锁,站在墙外能看见里面茂盛的凤尾竹。小何忍不住轻轻推了推门,门“吱呀”一声惨叫,开了。一股霉味迎面扑来,还有点呛人,我们几个本能地往后一退。
  
  这屋子,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了,却没有荒芜破败的样子,难道一直有人打扫?
  
  突然,庄青,也就是小何的女友指着吊脚楼喊了一声:“你们看——”她的声音有些发抖。
  
  我们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原来吊脚楼上挂着一盏纸糊的白灯笼,那纸很特别,泛着微黄,没错,就是那种烧给死人的——黄表纸。突然,一阵冷风刮过来,刮得我们每个人都不约而同地打了一个寒战。
  
  晚上,回到老贾的老屋吃饭时,我忍不住问起白天看到的那座挂着白灯笼的吊脚楼,老贾脸色沉了一下,随即又邪邪地笑了:“关于那座吊脚楼,还有一个故事呢,你们愿意听吗?”
  
  当我记录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得承认,我真的宁愿自己从来没有听过这个故事,这个像菟丝草一样缠到死,死也缠的故事。
  
  1、迷村有问
  
  老贾的故事是从一个叫王二的信客开始的。所谓信客,就是常年给别人跑腿送信的人。
  
  一般说来,越是穷乡僻壤,往外走的人越多。外出谋生计的人久在异乡,免不了要往家里寄封书信捎点物什。穷乡僻壤,自然交通不便,车马不通,只能靠人的两条腿趟出路来,信客就是这样出现的。
  
  王二当信客已经整整五年了。他是个孤儿,从小没爹没娘,日子过得一直很凄苦。最近,王二有了相好的姑娘,总盘算着还要跑多久,才能把姑娘娶进门。一想到这里,王二就不禁有点气馁。那些委托他送信送物的人跟他一样,都是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穷人,把辛苦攒下的钱物,里三层外三层地缝好,小心翼翼地交到王二手里,还要带着狐疑的眼神嘱咐几句。这样的活儿,上哪里去挣钱?糊口罢了。
  
  但是有时候,想什么,还真的就会来什么。这一天,东街的葛三叔突然找到王二,说有个主户让他做中人,委托王二送个包裹到一个叫垭栳寨的地方,交给一户姓邓的人家。葛三叔反复叮嘱王二,路上一定要小心,快去快回,并且还特意强调:别去动这个包裹,怎么样送来的,怎么样送去。
  
  “三叔,我知道,毫是毫厘是厘,这是我们这行的规矩。”王二其实挺不爱听这最后一句话的,感觉像是有人拿软巴掌搧自己脸一样,可又不能说什么,因为这次的脚力钱实在是太高了,高到他走完这一趟,就能把相好的姑娘娶进门。
  
  垭栳寨在湘黔边界上再往西南边的方向。要到垭栳寨,就需要先找到一个叫黄毛坪的地方。王二简单收拾了一下,第二天便上路了。
  
  王二一路上蹭了三辆牛车,又跟几个人一起出钱凑了辆破马车,一路颠簸,终于来到了黄毛坪。一下车,王二放眼一望,傻眼了——眼前一座大山,根本看不到路。
  
  王二这才明白,天底下果然没有好挣的钱,不由在心里暗暗地骂了葛三叔一句:什么破东西!要人巴巴地送到这个鬼地方。王二没好气地抓了一下包袱,里面似乎是一层棉花裹着一个细细长长的东西。他有些好奇,忽然想起葛三叔的话,立马轻轻搧了自己一巴掌。
  
  一个微微佝偻着背的老人挑着担子从远处走来,王二赶忙上去躬身行个礼,小心翼翼地问道:“大叔,去垭栳寨应该怎么走?”
  
  那人抬起头问:“垭栳寨?年轻人,你去那里干什么?”眼神里满是惊疑。
  
  王二挠挠头,说了实话:“一个朋友托我给他家里捎些东西,他家在垭栳寨。”
  
  “他家在垭栳寨!”驼背老头的声音一下高了八度,他愣了半天,木木地指了指面前的山:“翻过这座山,过了一个叫卡洞坪的村子就到了。喏,从西面这条小路上山。”
  
  王二眯起眼,顺着老人的手指看过去。不仔细看,真的看不出那是条路,只见厚厚的狼尾蕨与缠绵的兔脚蕨纵横纠结,铺展开去,一条若隐若现的小路就藏在这些枝叶中间。“哦,谢谢您,这座山叫什么山?”王二随口问了一句。
  
  “烂木山。”驼背老头含糊不清地答道。说完,像在躲避什么一样快步走了。走了几步,又突然停下,背对着王二问:“小伙子,你的朋友真的住在垭栳寨么?”
  
  “嗯……他告诉我到垭栳寨找一户姓邓的人家。”
  
  “哦,那你……自己小心。”说完老人挑起担子快步往前去了,转眼消失在一片树林后。随即嘹亮苍凉的歌声从林后传来:“养女莫嫁卡洞坪,干田干土做死人。捡柴要上烂木山,挑水要下猛科坪。”
  
  2、林暗尸惊
  
  王二在烂木山崎岖陡峭的山路上艰难地走着,说是走,其实已经是手脚并用了。狼尾蕨上的棕色长毛扎在肉里,特别的疼,拔都拔不出来。不一会儿,王二身上已经划满了深深浅浅的伤口。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王二心中暗暗叫苦:今日莫不是要在这不见天日的山林里过夜吧?
  
  算了,想也没用,这样的路,除了飞以外是没法走得快的。王二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扔下包袱,靠在一棵树上喘会儿气,休息一下。他实在是太累了,在树上那么一靠,王二立马觉得自己的眼皮沉得再也抬不起来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王二蒙眬中听到一阵低低的锣声。那锣敲得很是怪异,不像寻常的锣鼓声那样清脆响亮,而是闷闷的,仿佛砸在人胸口上一样,让人很不舒服。
  
  王二一下子惊醒过来,下意识地抓紧手里的包袱,警觉地望向锣声传来的方向。眼前是一队奇怪的人,大概有六七个的样子,为首的一个和最后的两个都身着青布长衫,头戴青布头巾,脚穿草鞋;而中间的三个人则穿着黑色长衫,头上戴着高高的帽子,袖子都被草绳连在一起,脸上好像还贴着一张纸……
  
  忽然,中间的一个黑衣人回头望了一下王二,王二吓得一下子坐倒在地。那人铅灰色的脸,两颊深陷,嘴却有点凸出,最可怕的是他的眼睛,眼珠有一大半是白的,在阴冷的月光下反射着幽光……
  
  王二觉得自己的手心脚心有点湿,只听到阴冷的锣声和自己上下牙相撞的声音。他紧紧抱着手里的包袱,大气都不敢出,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这一队人从自己眼前走过。
  
  突然,方才的那个黑衣人又回过头,对王二似笑非笑地咧了咧嘴,露出和眼白一样闪着幽光的牙,牙……很尖!
  
  僵尸!王二在心里惊叫!只有僵尸才会有这样的牙!没错,黑衣人脸上贴的一定是黄表纸!僵尸、黄表纸、符——这真的不是活人!
  
  清醒过来的王二立即趴在地上,冷汗大滴大滴地往下掉。这时,前面传来一阵怪异的吼叫声。王二忍不住直起身,循声望去,却见刚刚直直走着的一队人在前方扭打在一起。
  
  刚才冲着王二笑的黑衣人,伸着两条直直的胳膊,死死地掐住一个青衣人的脖子,另外两个青衣人则拼命掰着他的手臂,却怎么也掰不开。另外两个脸上贴着黄表纸的黑衣人也在不安地扭动着,似乎要挣开一直拴在他们袖子上的草绳。
  
  被掐住脖子的青衣人一边挣扎着一边扭过头,看见了几米外的王二,艰难地伸出手去。王二一下子回过神来,赶紧跑上前去,甩起手里的包袱,狠狠地向黑衣人的后脑砸了下去。黑衣人一下子倒在地上,不动了。终于被放开的青衣人立即从腰间掏出一张黄色的符,一边念着王二听不懂的话,一边狠狠地将符贴向黑衣人的面门,然后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七叔,你没事吧?”另外两个青衣人给另外两个黑衣人的面门上也各贴了一张符,转身扶起倒在地上的人。
  
  “你们两个死幺佬!”倒在地上的年长者在两个年轻人头上各敲了一下,骂道,“我平日里是怎么教你们的?喜神诈尸了不能跟他们拼力气,要拼罡风!活人哪能跟死人拼得过力气?刚刚要不是这位师傅,咱们三个今天就死在这里了!”一边骂着,一边还不解气地朝一个徒弟屁股上踢了一脚。
  
  活人跟死人拼力气?王二心头咯噔一下,果然是死人?王二惊疑地望着他们,结结巴巴地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三个人这才想起王二的存在,立马闭了嘴,一起转过头看着王二,看得王二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
  
  “恩人,你又是干啥的?”还是那个叫七叔的中年人先开了口。
  
  “我是跑路的,到处给人送信捎东西,挣点辛苦钱。”王二倒是很坦率。
  
  “哦,一样,都是走脚的。”七叔笑笑,回答得闪烁其词。
  
  “走脚?”王二皱起眉,指指地上躺着的三个黑衣人,“大家都是出门在外,何必这么不厚道,刚才好歹是我救了你们,你们竟然连句实话都不肯说。”王二摇摇头。
  
  三个人互相交换了个眼神,七叔斜眼看了看王二,问道:“看样子你不是本地人吧?”
  
  “对,”王二点点头,“我是中原人,这次受一个朋友的委托,往这边送点东西。”
  
  七叔点点头:“嗯,我知道,你是信客,常年跑码头的那种。”七叔叹了口气,坐下,点了袋烟,又招呼王二和自己的两个徒弟也靠着树坐下,吐了个烟圈,慢悠悠地说,“既然你是外乡人,我们也没啥可瞒你的,在我们这个地界呢,说走脚,其实就是吆死人。”
  
  “吆死人?”王二惊讶地叫出声来,指指地上躺着的三个人,“他们……真的是死人?”
  
  “嗯,”七叔点点头,很惋惜地说道,“什么死人活人的,其实还不都是我们这个地方的苦命人。早年出外谋生计,不知道哪一天就死在外面了。人活着在外漂泊,死了总是要有个家的。这里的路你也看到了,靠车马运是拉不回来的,只能靠我们这些活人把他们一路吆回来。这里的人都知道这个习俗,所以听见敲阴锣都会回避。刚刚想必是你跟它们对上眼了,喜神见了活人,尤其是在这样阴邪气重的密林里见了活人,很容易诈尸。刚刚若不是你帮忙搭把手,我们师徒三个今天怕是走不出这烂木山了。我们这些走脚的,说起来也是个走刀尖的活计,不是逼得没办法了,谁愿意干这一行?”说到这里,七叔苦笑一下,狠狠地吸了口烟。
  
  听七叔解释了“吆死人”,王二反倒不怕了,其实都是跋山涉水风餐露宿的苦命人,只不过一个送的是物,一个送的是人罢了。
  
  王二没有追问下去,转了话头:“听说这烂木山翻过去便是卡洞坪,卡洞坪再往前就到垭栳寨了?”
  
  “你要去垭栳寨?”三个人同时叫出声来,倒把王二吓了一跳。“对啊,怎么了?垭栳寨邓家。”王二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每个听说他要去垭栳寨的人,都是这样一脸惊疑?
  
  王二隐隐觉得,垭栳寨一定不是一个简单的地方。
  
  “垭栳寨邓家……”七叔喃喃地念着,眉头越拧越紧,“真的是逃不掉这一场么?”
  
  “逃不掉什么?”王二听见七叔的自言自语,不解地追问道。
  
  七叔愣愣地看着王二,半天挤出一句:“没啥,没啥。”王二发现七叔的手在微微颤抖。
  
  “七叔,我们早点赶路吧,天亮之前不到卡洞坪打尖,白天又不好走路了。”一个徒弟提醒道。
  
  “哦,对,赶路,赶路。”七叔连忙捡起地上的锣和竹棍,对王二说道,“你要是不怕,索性跟我们一路走吧,我们每次都是夜里翻烂木山,路已经熟了。”
  
  “好啊好啊。”王二忙不迭地点头,心里巴望着早点过烂木山,早点到垭栳寨,早点送完货回家。王二拾起地上的包裹,背在肩膀上。七叔望了一眼那个包裹,蓦地眼睛一亮。
  
  “先等等。”七叔从腰里掏出一瓶水,递给王二,“这是符水,你喝一口,路上就不会再引得喜神作怪了。”
  
  王二毫不犹豫地喝了一口,没啥味道,就是混着一股烟熏味。
  
  3、荒野小店
  
  有熟门熟路的人带着,果然好走道。王二跟着七叔他们,很快便翻过了烂木山,来到了卡洞坪。卡洞坪是个很荒凉的村子,根本看不到几户人家,荒地上的蕨草和菟丝子倒是长得郁郁葱葱。
  
  “养女莫嫁卡洞坪,干田干土做死人。捡柴要上烂木山,挑水要下猛科坪。”王二自言自语道。果然,那个驼背老人的话真是不假。
  
  “怎么?你也知道这句话?”七叔停下脚步,眯起眼,似乎在回忆什么一样,“是啊,养女莫嫁卡洞坪呢……我们要在卡洞坪打尖歇脚,你跟我们一起赶了一晚上的路了,歇一天,再赶路不迟。”
  
  “这个……”王二实在太累了,确实想歇歇,可是,他可真舍不得出住店的钱。
  
  七叔显然明白了王二的心思,不以为然地笑笑:“那家店不收钱的,它开在荒郊野外,我们平时给店家捎点柴米蔬果家常物什,就抵店钱了。”说着揽着王二向村头那座孤零零的吊脚楼走去。
  
  这家店的主人是个老太太,姓贺,七叔他们都管她叫娘娘,王二也就跟着他们瞎叫。
  
  “他是谁?”贺老太指了指王二。
  
  “路上的同伴。”七叔简单地讲了讲昨晚的经历。贺老太听完,拉过七叔,低声嘀咕了一句什么。七叔没接茬,只是用眼神示意了贺老太一下,贺老太便点点头,领着王二上了楼,安排他住下。
  
  贺家的竹楼一看就是很有些年代了,楼梯踩上去都咿咿呀呀直响,听起来像是女人在唱戏。王二跟在贺老太身后吱吱呀呀地走着,实在忍不住想找点话:“娘娘,您在这卡洞坪多久了?”
  
  “一辈子。”贺老太的声音很冷淡,王二觉得很无趣。
  
  “我听人说,过了卡洞坪,再往前走一点,就到垭栳寨了是吗?”
  
  贺老太猛地停住了脚步,直直地看着王二,把王二看得往后退了一步。“去垭栳寨?不急,过了今晚,吃饱喝足了,再走不迟,反正你算是老七他们的恩人了,我不会收你钱的。”贺老太的声音还是很冷淡。
  
  王二张张嘴,没说话,觉得贺老太的话里透着一股子不祥的古怪味道。贺老太领着王二进了二楼最右边的一间房,房间不大,但是还算整洁。
  
  王二看到那张干净的床,忍不住就想一头扑上去睡它个昏天黑地。贺老太指了指床,说:“早点洗洗歇着吧。吃饭的时候,我会给你把饭送上来的。”说完,关上门走了。
  
  王二擦了把脸,倒在床上便睡着了。而此时此刻,贺家竹楼的另一间屋子里,一男一女面对面坐着,男的是老七,女的则是贺老太。老七的脸色有些苍白,贺老太的脸则拉得比刚才更长。
  
  二人就这么沉默了很久。突然,贺老太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疑惑地看向老七:“你说那个外乡人救了你们?他……怎么能有办法救得了你们?”
  
  老七闻言,缓缓抬起头,看着贺老太,咧开嘴,笑了。贺老太看见老七的牙齿闪着白森森的光……
  
  4、有女同室
  
  王二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当他被一阵敲门声惊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嘴角流出的涎水已经打湿了被角和枕头。不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个什么梦,是梦见娶媳妇还是梦见吃了顿饱饭——王二现在觉得自己快饿死了。
  
  “谁?”王二迷迷糊糊地问。
  
  “我,来给你送晚饭的。”是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声音不大,而且有些飘忽。
  
  王二一骨碌爬起来,打开了门。门外的确是个年轻女人,女人脸上的表情却是冷冰冰的,好像戴了张没有弹性的面具。这个神情冷漠的年轻姑娘把一个藤编托盘递给王二,没等他答话,就径直走进了他的屋子。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首著名的《嘀格调》:
  
  一根嘀格嘀格的树儿,打一个嘀格的床来。
  
  一个嘀格的姐姐哟,配一个嘀格的郎。
  
  一个嘀格的姐姐哟,配一个嘀格的郎哟。
  
  种一个嘀格嘀格的田儿,打一个嘀格的粮来。
  
  生一个嘀格的孩子哟,当一个嘀格的娘。
  
  生一个嘀格的孩子哟,当一个嘀格的娘哟……
  
  是啊,种树,打床,姐姐嫁郎;种田,打粮,生娃当娘,这么简单的幸福,这世上不知道有多少人殚精竭虑机关算尽,却就是得不到。
  
  比如一步步变成恶人的老七,比如做人不成做鬼也不成的阿四和朵玛。
  
  比如压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坚守一辈子的贺娘娘。
  
  比如一无所有到连娶媳妇过日子都最终成了奢望的王二。
  
  再比如像我的朋友一样,在一座座城市里,东奔西走,供得起今天供不起明天,供得起爱情却供不起婚姻的普通恋人们。
幽靈吉他

  清明节,天刚麻麻亮,鬼市上就挤得肩挨肩脚碰脚的,也不知是人多还是鬼多。
  
  陆嵩一眼就瞄着了那把电吉他:枫木前后板,桃花心木琴颈,透明红色琴身,气质非凡。凭着玩吉他多年的老到功夫,他知道这牌子叫GIBSON,地道的美国田纳西州原装货,中国一般很少见到,主要是太贵了。
  
  卖主鬼鬼祟祟的,穿一件灰色冲锋衣,天又不冷,他却把防风帽拉得几乎把头都包上了,根本看不到脸。显然这东西有点来路不正。问了问价,果然平得让人眼热心跳。鬼市很少有聪明人懂乐器,趁黑掏摸古董旧货的粗汉倒是不少,所以他俩身边也没人伫足围观。陆嵩赶紧掏钱把吉他买下来,也不敢多呆,掉头就走。一路上,那卖主的眼珠子似乎就和粘在他的后背上一样。这家伙真是有几分古怪,而且样子好熟悉,仿佛在哪里见到过似的。对了,就像电影《魔戒》里面那几个没脸的戒灵——可能小偷都是这样的吧?陆嵩不由得笑了:管它呢,反正吉他现在是我的了。
  
  回到家,陆嵩轻轻拨弄了几下琴弦,难以置信,GIBSON的音色纯净柔美,犹如天籁。这时天已经大亮,室外的各种噪音从窗户灌进来。陆嵩不想在这种环境下试琴,又兴奋得不行,就出门去和好友老董喝酒。老董是开琴行的,原来是个音乐制作人,后来不知为啥又不做了。他比陆嵩要大上十几岁,算是忘年交吧。
  
  喝酒的时候,陆嵩却不说那件事,甚至他都不想说,因为他那把GIBSON拿到老董的店里可就是镇店之宝,要是自己说出来淘了件好宝贝,没准老董就会花心思挖过去。
  
  但酒一喝高,人便忘形,嘴上也就把不住门:“哥,你知道GIBSON吗?”最后,陆嵩还是得意地拍着老董的头说了出来,然后醉醺醺地离开了。
  
  同样神智不清又莫名其妙的老董,突然坐在椅子里傻笑起来。“GIBSON?”他居然听懂了这个英文词并且复述出来。
  
  他们两个喝了足足半夜,没有一句话和音乐有关,除了最后的GIBSON。
  
  半夜一点,整个小区都睡了,陆嵩才将GIBSON拿出来。
  
  他小心地接上效果器,戴上耳机,这样就吵不到别人了。借着酒意,陆嵩随手弹了个曲子,是罗大佑的老歌。
  
  不对,怎么会有杂音呢?难道耳机出了问题?还是自己看走眼了,买了把烂货?
  
  那杂音也古怪,是一种哒哒声。陆嵩又弹了一下,还是有,不是错觉。他烦了,开玩笑似的问道:“这杂音是你弄的吗?是就一声,不是就两声……”结果GIB-SON就哒的一声。陆嵩吓了一跳,随口又问:“你只会哒哒哒,还会干嘛?来个有节拍的!……”话还没说完,他手里的吉他竟然颤动起来: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真有意思,这吉他。陆嵩忍不住笑出了声,但才笑到一半,他的表情就僵住了——好寒。
  
  清明节的大半夜……
  
  这还没完呢,那吉他居然又唱起来歌来,仔细听,还是个柔美的女中音,曲调有些熟悉,却一时记不起来是什么曲子。陆嵩慌得把耳机摘了,这回听不到了,难道真是耳机的问题?他又打开了音箱,天啊,真的有一个女孩在唱!
  
  “……大家都这样说,你可明白?
  
  尽管明知你对我撤了谎,
  
  但是真是假我全不在意。”
  
  陆嵩紧紧地捂住耳朵,可他还是连歌词都听清了,很多年前,他好像听过这首歌。问题是:他根本没有弹那把吉它,吉他怎么会自己奏曲,而且还有人在唱歌?
  
  陆嵩抓起了电话,直接打给老董:“哥!快来救我,我见鬼了!”老董愣了一下,很生气地说:“见你个大头鬼!你丫还让不让我睡觉?”陆嵩直嚷:“哥,你听,你听啊!就是那把GIBSON,它自己在唱歌呢!”老董骂他一句:“听你个奶奶!”干脆把电话扔了。陆嵩又拔,显示忙音占线。
  
  有鬼?陆嵩越想越怕,也不敢再动那把吉他,夺门而逃。
  
  陆嵩半夜闯上门来,老董才感觉事态严重。不过他依然将信将疑。陆嵩就把那女声唱的曲子哼出来,“大家都这样说,你可明白?尽管明知你对我撒了谎……”
  
  老董听到这个,脸色突然变了,觉也醒了七八分,他说:“老弟,你怎么会晓得这首歌,那时你还是个小屁孩儿吧?”
  
  “这是首什么歌?”陆嵩问,“我好像以前真的听过……”
  
  “《背叛》,石垒的成名曲。”老董说。
  
  陆嵩想起来了,石垒是当年红极一时的“冰山明月”乐队主唱,十几年前,石垒在唱完这首《背叛》后,突然从两层楼高的表演台上跳下自杀。据说他是因情而死——他的女友,同样是乐队主唱的明月投入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
  
  石垒手中的那把吉他,也是红色透明的GIBSON,如狂野不羁的青春之火。石垒跳下台后,那把吉他被丢在了表演台中央。可是奇怪的是:当时乐队其他成员都惊呼着跑下台去救石垒,没有人弹那把吉他,但GIBSON的演奏还在继续,全场上万人都听到了它的声音。然后,表演台突然起火,又刮起了一阵奇怪的大风——结果一名观众被烧成重伤,而且“冰山明月”乐队的全部家当都被这把火烧光了。有人看得清清楚楚,这把火,就是从表演台中间的红色GIBSON烧起来的。
  
  后来警方确定,石垒在自杀之前,杀死了自己的女友明月。
  
  “如果你的描述是真实的,”老董说,“唱歌的那个女孩,应该就是明月。你看到的那把吉他,就是石垒的GIBSON,但这怎么可能,那把吉他,早就葬身火海了啊。”
  
  老董也睡不着了,当下跟陆嵩去看个究竟。到了家门口,陆嵩发现自己走得慌张,竟然忘了关门。
  
  那把吉他呢?吉他不见了!明明把它扔在了床上啊,当时吉他还在唱歌呢!
  
  陆嵩呆呆地望着床里,效果器、耳机、音箱,甚至连线都在,就是那把红色透明的GIBSON,不见了。
  
  老董安慰性地搂了陆嵩一下,表情复杂,那意思显然是:你丫喝多了出现幻觉还是在梦游呢?这不啥事没有吗?
  
  陆嵩真想骂娘,可是又骂不出来,一脸尴尬的苦笑。老董亲切的说:“老弟好好休息吧,你这几天,真的可能累着了,别瞎想,这世界上怎么会有鬼呢?”
  
  陆嵩发了一会呆。他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于是去想冲个冷水澡,让自己冷静一下,进了浴室他又蓦然一惊:那把吉他好好地在卫生间的洗面台上呢。但是,上面好像少了些东西……
  
  陆嵩正疑惑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脖子一紧,有根很细很结实的东西勒了进去——他最后看到的影像,是镜子里面,有个没有脸的人….
  
  是卖吉他的那个“戒灵”!他想杀我!这是陆嵩最后的念头…--
  
  警方在一个月后也未能抓获案犯,不过在缜密的推理下,谋杀过程被复原了:凶手是一个入室盗窃惯犯,那天尾随喝多了的陆嵩准备盗窃,当他在外面找机会下手时,却惊喜地发现陆嵩慌慌张张跑了出去,而且门也没锁。
  
  陆嵩家里都是他收集的乐器,没有什么钱。盗贼翻箱倒柜之后,气急败坏地拿了床上那把吉他,准备离开,这时陆嵩和老董回来了,盗贼慌不择路带着吉他躲入浴室。
  
  后来老董走了,陆嵩想去冲凉,盗贼觉得浴室中没有趁手的家什可以对付随时会发现他的陆嵩,于是用刮胡刀片割断了琴弦,将几根连在一起作为武器,将陆嵩勒死……
  
  但那把吉他呢?老董很奇怪。警方也大惑不解,为什么盗贼还要拿走那把割断琴弦的吉他,也许因为它是GIBSON吧?必定是很少见的名牌吉他。
  
  作为赃物当然很难出手,警方这一个月的工夫,全用来盯紧了乐器市场。
  
  GIBSON没有再出现,老董和警方都非常想知道:是谁把GIBSON卖给了陆嵩的。那晚陆嵩在惊惶失措中告诉老董,卖吉他给他的人像一个“戒灵”,没有脸l
  
  “戒灵”?没有脸的人?这个世界上,谁又可以没有脸呢?
  
  自从陆嵩死后,老董一下了衰老了许多,头发白了一大半,胡子常常几天一刮,显得非常落魄。他住在四楼,每天回来都要在楼下喘口气,吸支烟,否则他就实在没有力气上楼。吸烟的时候,他常常回忆年轻时的那些事,回忆石垒,回忆明月,他们都走了,他也老了。
  
  这天回家上楼梯的时候,老董突然听到了熟悉的歌声。他不知道是不是幻听,这些天来他常常想起这首歌,他很熟悉,因为这首曲子就是他写的。
  
  “尽管明知你对我撤了谎,
  
  但是真是假我全不在意。”
  
  这首《背叛》反反复复地唱,老董终于发现歌声就是从楼上传来的。怎么可能呢?楼上?自己的家里?他大声咳嗽了一声,把声控楼道灯咳亮了。电压似乎不稳,所以灯在一闪一闪。老董慢慢地往上走,歌声也越来越清晰。
  
  他的家门口,居然立着那把红色透明电吉他——GIBSON。
  
  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中,那把吉他如着了火一样。
  
  老董跪了下来——他已经站不住了。
  
  门突然开了。
  
  老董没有亲人,也许在十多年前,他可以想象有亲人和一大帮孩子。但这个梦被残忍地毁灭了,而造成这一恶果的正是他自己!老董一个人住,那么,是谁在里面呢?
  
  老董抬起头来,先是一脸愕然,然后又轻松地笑了。他什么都明白了。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无脸的“人”,也就是“戒灵”,也许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复仇的“魔戒”。
  
  当年老董也是“冰山明月”乐队的成员,而明月的情人就是老董,《背叛》这首著名的歌,由老董作曲填词,他爱明月,爱得和石垒一样疯狂。
  
  就在乐队即将演出的那天晚上,老董要明月和自己远走高飞,可明月最终发现自己的真爱还是石垒,拒绝了他。老董非常压抑,干脆将她困在宾馆里,不准她再见石垒。明月写了张求救的纸条,写在“冰山明月”乐队演唱会的票上,大意是请石垒原谅,她离不开他,请他马上来救自己。她偷偷委托宾馆老板的儿子、小男孩陆嵩去送信。但这事被老董发现了,他不动声色,用两张新票还有十块钱换回了那张纸条票。
  
  后来石垒还是找到了明月,当时他带了一把刀,听不进明月的任何解释。他是把明月的头按在吉他上杀的,好多的血包括灵魂都浸淫进去。然后,石垒带了这把吉他上台演唱。老董却给吓跑了。
  
  大火是怎么起来的,谁也不知道,也许是石垒早就放了,他要烧毁这一切,也许是那把愤怒的吉他引来恶灵,点燃了那场大火。
  
  如果,陆嵩不被老董收买,把信送到,那么,结果完全可能不是这样吧。
  
  老董死了,还是那根勒死陆嵩的琴弦,几乎勒断了他的脖子。
  
  在警察还围着老董的尸体勘察的时候,凶手在体育场自焚——那里就是“冰山明月”乐队当年的演唱会会场。
  
  凶手的名字没有意义,他是“冰山明月”的狂热粉丝。那天他有幸进到后台,准备获取一张偶像的亲笔签名。结果亲眼目睹了石垒自杀身亡。在大火燃起来时,他看到了台上的那把吉他,于是他疯狂地冲了过去,将GIBSON抢出来——他成了那场演唱会唯一受伤的观众。
  
  他全身严重烧伤,特别是面部,他从此成了一个无脸的人。
  
  他曾几次自杀,因为自己的伤,还因为知道了他的“神”——石垒杀死了另一个“神”——明月。他用了漫长的时间来让自己冷静,又用了漫长的时间来理清思绪。后来,他终于得知了真相。他决心为自己的“神”复仇。这种“崇高”的使命感支持着他活下去。他又用了漫长的时间来恢复体力,虽然不尽理想,但也足够了。
  
  他了解陆嵩和老董的一切习性。知道陆嵩有收集乐器和逛鬼市的癖好。他把自己抢救出来的GIBSON卖给了陆嵩——那把吉他被他改装过。之所以会唱歌,是因为内部装了一部定时会自动播放的小型MP3,他希望陆嵩还能记得这首歌,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杀……
  
  那把GIBSON随着凶手一起自焚,但奇怪的是,这个城市传说这把GIBSON并没有被焚毁,它依然完好如初,遇到不平的事情,这把幽灵吉他还会出现。
墓地奇情

  于水桥村是个居住着二千多户人家的大村落。村子里住着于水两姓,两姓被一条村街隔在东西两头。于水两姓有世仇,自打前清开始,一街之隔的于水人家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最要命的是两姓之间永世不准通婚。
  
  
  
    民国初年,村东出了个小伙叫于多,父母早逝,于多跟着哥嫂过活。于多不但生得英俊,勤劳能干,他还吹得一口好箫。于水桥村前二里多地儿有一条小河自东向西从村前流过,没事的时候,于多总爱到河边去吹箫。他或者躺在河岸的青草上,或者倚在水畔的大柳树下,天高水长,箫声幽幽,于多沉醉在他的箫声中。
  
  
  
    村西头有个女孩儿叫水秀,天天挎一篮衣服到于水河里浣洗,常常是一边洗衣服一边听于多吹箫。她不时将目光掠过水面投向不远处那位或倚树或卧草吹箫的英俊少年,思绪就常常随着悠扬的箫声飞扬。有时候听着听着水秀就停下浣衣的手,眼里渐渐蓄满泪水。哪一天水秀来河边浣衣,看不见于多在岸边吹箫,听不到那如泣如诉的箫声,姑娘的心里就会生出老大的失落。
  
  
  
    随着时间的推移、年岁的长大,这一对年轻人的心中渐渐地萌生了爱情。不久,他们的私情被人发现,报告给各自的族长。族长出面横加干涉,甚至把水秀关起来,以此来阻挡他们相爱。真正的爱情是关不住的,两颗年轻的心早已经紧紧地贴在了一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冬夜,这对年轻人私奔了。
  
  
  
    这件事在于水桥村炸了锅。两族的头人立即发动各自的族人倾巢出动,去找这对违背了祖训的叛逆者。三天后,人们把他们从水秀的姑母家带了回来。出了这样伤风败俗的忤逆,必须严惩,按照族规,水姓族人把水秀绑到西大场上,用白绫勒死。于姓族人五花大绑绑着于多,来到西大场上。于水两姓六千多人黑压压地挤在大场四周,参观处置这对大逆不道的年轻人。水秀和于多被捆在高台上,他们泪眼相望。行刑开始了,随着一通锣鼓响,水姓两名壮汉将八尺白绫缠住水秀纤弱的脖颈,然后有人给她松了绑。水秀踉跄着扑向近在咫尺的情郎。不等她的脚步挪动,族长就下了行刑令,两名壮汉用力朝相反的方向狠拽白绫,水秀的身子慢慢上升,她的脚一分分离开了地面。她双手死死地抓住白绫,拼尽最后一丝力气高喊:“于多哥!活着不能在一起,死了到阴间我们也要做夫妻!”渐渐地,她的两只抓白绫的手垂了下来……于多大叫一声,昏死在土台上。等他醒来,发现右臂被砍了下来——那是族里对他的惩罚。
  
  
  
    在床上躺了不几天,刚刚有一丝儿力气下床,于多挣扎着跑到埋在于水河岸水秀的坟前。傍晚,夕阳的余晖泻在于水河里,微风中,坟头还散发着淡淡的泥土味。数天前,两个人还心相印、手相牵,转眼之间就阴阳相隔,相爱的人儿永不能相见了。于多的泪一颗一颗落下来,滴在水秀的坟土上……夕阳落下去,夜幕笼上来,于多从袖管里抽出那支长箫,慢慢地把它挪到唇边,幽咽的箫声从竹管里流出来,凄切悲凉,如天上云层里惨淡的月,如面前小河里寒冷的水……
  
  
  
    于多每天都在傍晚来到水秀的坟前吹箫。于水桥村的人们每夜都听到一颗心在泣血、一支箫的哭声。许多女人都躲在自家的被窝里悄悄流下了同情的泪。
  
  
  
    这样大约过去了一个月时间。一天夜里,一弯残月挂在天空,月儿周围有一缕一块的浮云,初春的原野里刮着小风。于多一如既往坐在水秀的坟墓前面吹箫。吹着吹着,他听见坟墓背面有一个女人幽幽地叹一口气。紧接着,水秀的坟头上有一点白白的东西蠕动,白点儿西瓜大小。于多一时紧张起来,两眼定定地望着坟顶白色的物体停止了吹箫。白点一分分大起来,一个女人站在坟顶上,他看不到她的脸,但从身段上看,女人像极了水秀。于多怔了半天,哆嗦着声音问:“你是谁?”“我是水秀。”女人说。于多的箫“啪”一声落到地上,他问:“你不是死了吗?你是人还是鬼?”“是的,我已经死了,我是鬼。于多,你别每晚来这里了,回家好好过日子,让哥给你讨一房媳妇,你就忘了我吧。”说完女鬼飘飘摇摇地向西南上走。走了二三十步,一旋就消失了。
  
  
  
    于多十分惊骇,跌跌撞撞跑回家中。他在床上躺了一天,也想了一天,一边是害怕,一边是向往,于多喃喃地对自己说:你天天到水秀的坟上去,不就是希望能出现奇迹,水秀能被自己感化,出来见你吗?现在水秀终于现身了,你终于可以见到她了,她是人是鬼又有什么关系呢?不行,我得去。晚上,于多又去了水秀的坟前,吹起了他那支箫。半夜时分,水秀又出现了。她说:“昨晚我跟你说,以后不要来了,我们已经阴阳相隔,你为什么还来?”“我心里放不下你,不来这里,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水秀,你临死前不是对我说过‘活着不能在一起,死了到阴间我们也要做夫妻’吗?我不在乎你已经死了,我不在乎你是人还是鬼,都要跟你在一起。”于多说。“那怎么可能呢?你是人,我是鬼,临死的时候,我说的是怨话、恨话,哪有人鬼做夫妻的?好了,明晚你不要再来了。”说完水秀又向西南方飘,飘了二三十步,一晃不见了。
  
  到了晚上,于多依然来到水秀坟前吹箫。半夜时分,于多一边吹一边注视着坟头,他希望水秀早点儿在坟头上出现。
  
  
  
    “你怎么不听我的劝?”水秀站在他背后三步远的地方说。同时,一股阴风刮来,吹得于多脊骨发冷。
  
  
  
    于多急忙调过头,两个人很近地对视着。于多看到了水秀那双明亮多情的大眼睛,他嘴里喊着水秀,情不自禁地迎上去。
  
  
  
    随着一声刺耳的尖叫,水秀顿时变成一个厉鬼,头发纷披,鲜红的舌头伸到胸前。她的身体离开地面,伸出两只手来抓于多,她十指尖尖的,指甲足有三寸长……于多两眼一黑,栽倒在地上昏死过去……等他醒来,远处村子里已经传来了雄鸡报晓声。
  
  
  
    哥嫂听说水秀显灵,都劝于多别再去坟上了,于多不听,偏要去。嫂子就叫哥跟在于多身后,以免再遭鬼吓。奇怪的是哥哥跟了几晚上,水秀一次也没有显灵。为了能见水秀,于多死活不让哥哥再跟他,他说:“哥,我已经这样子了,活着还不如死掉的好。与其这样痛苦,还不如去和水秀一道奔那条黄泉路。”
  
  
  
    哥哥抹了半天泪,想想,就由了于多。
  
  
  
    于多依旧去水秀坟上吹箫。半夜时分,水秀从坟的西南方一分一分慢慢飘到于多面前,站下来,定定地看了他半天,长叹一口气说:“你呀,为什么对我这么痴情?”说完就张开双臂,呜呜地哭着扑进于多的怀抱。之后,她静静地躺在于多的怀里,一句话也不说。于多紧紧地搂着心上人,借着夜空稀疏的几点星光,看着水秀依然妩媚的脸……
  
  
  
    下半夜,鸡叫了,水秀从于多怀里脱开,对他说:“天快亮了,我该走了。”然后就站起来,向西南上走,走出二三十步,一闪人影就没了。
  
  
  
    自此几乎夜夜水秀都来跟于多幽会。
  
  
  
    一次,于多想,她究竟是怎么走的呢?她现在住在哪里呢?他萌生了跟踪她的念头。分手后,于多悄悄跟在水秀身后,走到水秀平时消失的地方,水秀停下来,顿了顿,又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于水河边水秀过去浣衣的地方。她像一团棉花一样飘到水面上,然后一旋就不见了。水面没有任何声响,连水花也没有溅一点。于多站在岸上看了半天,也没有看见水秀在附近露头。
  
  
  
    白天,于多来到河边想找寻一点儿痕迹,但他什么痕迹也找不到。到了晚上,见面的第一句话,水秀就指责于多跟踪她。
  
  
  
    后来,河湾里的高粱生长起来,鸡叫时,水秀飘到不远处的高粱地里,一转身子就飘到高粱尖尖上,然后风摆杨柳一样飘逝了。
  
  
  
    一转眼到了秋天,这天晚上,水秀对于多格外依恋,格外柔情。鸡叫后,水秀对于多说:“于多,这是我们的最后一夜。我已经怀上了你的孩子,明晚我就不来见你了,我要好好为你孕育孩子。生下孩子我就要去投胎脱生了,我们的缘分尽了。生了孩子,我会通知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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